北京市市場監(jiān)管局提示:銷售生鮮食用農產品不得使用“生鮮燈”
2024-09-29 17:27
本文來源:中國消費者報•中國消費網(wǎng)
作者:賈珺
中國消費者報北京訊(記者賈珺)國慶節(jié)假期即將來臨,為保障食品安全,北京市市場監(jiān)管局9月29日發(fā)布國慶節(jié)假期食品安全經營提示,提示廣大食品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做好進貨查驗;做好經營場所和設備設施管理;使用符合要求的照明設施。
食品經營者應嚴格落實“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管理制度,加強食品進貨渠道和產品質量審核管理,嚴格進貨查驗;及時處理混有異物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嚴防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進場銷售。
食品經營者應配備與所經營的食品品種、數(shù)量相適應的冷藏冷凍設備,保證食品貯存條件,防止食品脫冷和腐敗變質;銷售散裝食品應具有防塵防蠅、隔離設施;不將食品擠壓存放,不露天擺放直接入口食品。
食品經營者銷售生鮮食用農產品,應選擇符合《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jiān)督管理辦法》規(guī)定的照明設施,不得使用“生鮮燈”改變食用農產品的真實色澤等感官性狀,誤導消費者。
責任編輯:趙英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