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南寧訊(記者顧艷偉)近日,廣西南丹縣市場監(jiān)管局根據消費者舉報,查獲轄區(qū)內一養(yǎng)生保健中心負責人譚某,以固體飲料謊稱“藥湯”,以藥品和食品混合物私自制售假藥為病人看病治病,謀取高額回報案件。公安機關以涉嫌生產銷售假藥對譚某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據舉報人韋女士稱,3月中旬,備受婦科疾病困繞的她經朋友介紹,通過微信認識能治病的“醫(yī)生”譚某,并依約來到譚某經營的南丹縣某養(yǎng)生保健中心,經譚某現場“望聞問切”后,診斷其身患“氣虛血瘀、婦科炎癥”等多種疾病,并為其開出了“肉桂茯苓湯”“佛手葛根湯”“苓桂甘棗湯”以及自調的內服藥粉等“藥品”。韋某則通過微信支付了“檢查費”和“藥費”共2680元。
韋女士在“服藥”兩天后身體出現不適,譚某再次對她進行了現場檢查,并使用了1丸私密保養(yǎng)產品,收取費用380元。在后續(xù)的“治療”和“服藥”中,韋女士不適癥狀加劇,治療無望,要求譚某退款,譚某通過微信向韋女士退款592元。病情加重的韋女士對譚某的用藥和治療產生懷疑,遂投訴舉報至南丹縣市場監(jiān)管局。
南丹縣市場監(jiān)管局派出執(zhí)法人員調查取證獲知,譚某無行醫(yī)資格證,營業(yè)執(zhí)照核準經營范圍僅為食品、保健食品及日用百貨零售,并無診療服務的項目。
據譚某交代,其向韋女士銷售的用于治病的“苓桂甘棗湯”“佛手葛根湯”“肉桂茯苓湯”,是他通過微信途徑購買的固體飲料,“內服藥”為譚某自己用藥品和食品混合配制而成。
從現場查獲的《患者健康檔案登記表》內登記的患者數量已達137人,涉及人數眾多,性質惡劣,危害較大。南丹縣市場監(jiān)管局立即對涉案物品進行扣押,并依法將該案移送至公安機關偵辦。
據悉,南丹縣公安機關依據《藥品管理法》的相關規(guī)定,認定譚某已涉嫌生產銷售假藥,依法對譚某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