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杭州訊(記者施本允)隨著國家限塑令的深入實施,食品接觸用紙包裝由于環(huán)保且易降解,需求量逐年增加,被廣泛用于連鎖餐廳、便利店及流動攤販盛裝食品。近日,浙江省紹興市市場監(jiān)管局結合風險監(jiān)測結果發(fā)布消費警示,提醒消費者選購食品接觸用紙包裝時慎選過白、印刷圖案過多的,同時,避免印刷油墨對食品的接觸。
食品接觸用紙包裝,是指已經或預期可能與食品或食品添加劑接觸的一類紙制品,常見的有蒸籠紙、烘焙紙張、茶葉濾紙、涂蠟紙、淋膜紙、紙杯、紙碗、紙餐盒、蛋糕盒、紙吸管和淋膜紙袋等。
2024年,紹興市市場監(jiān)管局對網超與商超平臺抽取的15批次食品接觸用紙包裝進行了風險監(jiān)測,監(jiān)測項目包括熒光性物質、可遷移性熒光增白劑、鄰苯二甲酸酯遷移量。結果顯示,有4批次產品(無骨香雞柳防油紙袋、肉夾饃紙袋、雞鎖骨紙袋、炸雞紙袋)含有熒光性物質,不符合強制性國家食品安全標準GB 4806.8—2022要求。其中,1批次產品(純紙包裝袋)的可遷移性熒光增白劑在不同的食品模擬液中產生了遷移,其余3批具有淋膜層紙包裝產品的熒光增白劑在不同的食品模擬液中未產生遷移,說明淋膜層具有一定阻隔有害物質往食品遷移的作用。
據了解,熒光增白劑可能導致細胞發(fā)生變異,并存在潛在致癌性,在紫外線的作用下熒光增白劑會加大致癌物形成腫瘤的可能性。醫(yī)學臨床試驗也證明,熒光增白劑進入體內很難分解,毒性會在肝臟或其他器官不斷累積,也存在潛在致癌性。
針對此次風險監(jiān)測結果,紹興市市場監(jiān)管局提醒廣大消費者,購買食品接觸用紙包裝時要認準QS標志,帶有QS標志的產品就代表具有生產許可資質,同時要詳細閱讀產品包裝上的信息,包括生產企業(yè)名稱、生產許可證(QS)、生產編號、企業(yè)標識和商標等。此外,消費者還要注意選取的產品不要過白、印刷圖案不要過多,避免印刷油墨對食品的接觸。
同時,紹興市市場監(jiān)管局還建議消費者,將食品接觸用紙包裝置于干燥的環(huán)境中存放,在使用時應注意是否霉變。霉變的紙制品一般顏色暗沉,嚴重的會有黑色絨絮,聞起來有霉味;開封許久未使用的產品,不建議再使用,以免微生物指標超標;在食用肉夾饃、燒餅及漢堡等食品時,應選用本色且具有淋膜層的紙包裝袋包裝食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