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北京訊(記者萬曉東)近日,紫潔儷方(北京)醫(yī)療美容診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紫潔儷方公司)因存在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的違法行為,被市場監(jiān)管部門依法作出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并罰款20萬元的處罰決定。
經查,紫潔儷方公司主要經營美容科醫(yī)療服務,其法定代表人向親友借用11個微信號用于宣傳經營活動,公司員工經紫潔儷方公司授權委托,使用該11個微信號以紫潔儷方醫(yī)美的名義向消費者進行宣傳、溝通。
2023年11月,為了對外宣傳其舉辦的活動,紫潔儷方公司設計制作9張圖片,圖片內容為“紫潔醫(yī)美30th周年慶,1994-2024,專注眼部年輕化……30th慶典狂歡,全‘禮’以赴,‘紫’為寵你”;2024年2月,紫潔儷方公司設計制作11張圖片,圖片內容為“紫潔醫(yī)美30th周年慶,1994-2004,專注眼部年輕化……2024龍年顏選官,橫掃倦容‘睛’彩煥顏”,紫潔儷方公司要求銷售人員將上述圖片設置為工作微信號的頭像,用以向消費者宣傳。
另查明,紫潔儷方公司還涉及設計、制作多個其他的宣傳圖片,要求其銷售人員發(fā)布在工作微信號的朋友圈,其中,2024年三八婦女節(jié)、母親節(jié)的活動圖片中使用了“紫潔醫(yī)美,30th專注眼部年輕化”“紫潔30th”的用語。
在日常宣傳圖片中使用“張學艷院長……紫潔醫(yī)美,30th專注眼部年輕化”的用語;在銷售人員李某朋友圈個性簽名使用“紫潔29年特色不開刀去眼袋,數(shù)十萬求美者共同的選擇”的用語。
北京市東城區(qū)市場監(jiān)管局認為,紫潔儷方公司的行為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中,經營者不得對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質量、銷售狀況、用戶評價、曾獲榮譽等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yè)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的規(guī)定,已對消費者造成了欺騙和誤導。該局依法作出上述行政處罰。
涉事公司。資料圖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