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上海訊(記者劉浩)辦理某超市年費會員,未實際使用卻無法取消。近日,上海市浦東新區(qū)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受理了一起預付式消費糾紛,最終助力消費者成功退卡退款。
浦東新區(qū)消保委接到消費者趙女士反映,她今年9月購買了某超市黃金會員年卡,辦卡后并未實際使用。前不久,她聯(lián)系商家要求取消會員服務并退款,遭商家拒絕。多次聯(lián)系無果后,趙女士向浦東新區(qū)消保委投訴。
收到投訴后,浦東新區(qū)消保委工作人員立刻聯(lián)系該超市負責人了解情況,開展調解工作。在消保委工作人員的調解下,雙方約定“扣除已享權益42元,退216元”,雙方達成一致意見。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三條規(guī)定“經營者以預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應當按照約定提供。未按照約定提供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履行約定或者退回預付款;并應當承擔預付款的利息、消費者必須支付的合理費用”。浦東新區(qū)消保委指出,以“一經售出,概不退卡”“本合同最終解釋權歸本店所有”為由拒絕消費者的退費申請,屬于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條款,此類說法、條款、約定,在法律上是無效的。
浦東新區(qū)消保委提醒消費者,進行預付式消費時應當謹慎,要仔細閱讀各項條款,尤其要重點閱讀服務標準、服務時間及售后服務等條款,并注意保留消費憑證。一旦發(fā)生糾紛或合法權益遭遇侵害,可以打12315投訴舉報電話,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