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報道(記者桑雪騏)“近年來,隨著主管部門持續(xù)開展APP侵害用戶權益專項整治行動,用戶權益得到明顯改善,第三方輸入法收集用戶信息的透明度提高了很多,但仍然存在問題?!狈接硪浴耙粩堊邮跈唷眴栴}為例分析指出,目前主流的幾家第三方輸入法均將其功能分為“基礎輸入功能”和“完整輸入功能”,如果用戶希望使用語音輸入功能,就必須勾選“完整輸入功能”,這一功能的開啟,將“授權”第三方輸入法獲取及上傳用戶個人信息。“第三方輸入法收集用戶個人信息的合法性基礎主要是用戶的知情同意。而為了某一個特定的功能便需要進行一攬子授權,且可能包含收集個人敏感信息、對個人進行畫像、將信息與其他平臺共享等一系列處理行為,顯然是不合法的。”方禹表示,《個人信息保護法》對這些處理行為提出了要求,例如,處理敏感個人信息應當取得個人的單獨同意;通過自動化決策方式向個人進行信息推送、商業(yè)營銷,應當向個人提供便捷的拒絕方式;個人信息處理者向其他個人信息處理者提供其處理的個人信息的,應當取得個人的單獨同意?!斑@些絕不僅僅是一個是否開啟‘完整功能’的選項就能夠解決的?!狈接碚f。
方禹認為,目前第三方輸入法品牌在個人信息保護方面存在三大問題:一是感知度低,不利于用戶主動維權?!秱€人信息保護法》賦予個人在個人信息處理活動中的相關權利,可以幫助用戶進行私力救濟。而第三方輸入法天然的嵌入式安排,使得用戶很難感知到第三方輸入法收集其個人信息的行為。大多數(shù)用戶可能無法意識到,每一次鍵入都可以被輸入法記錄。二是全景獲取增大了個人信息侵權風險。相較于其他APP,輸入法充當了人機交互的入口功能,能夠收集用戶全部鍵入內容甚至剪貼板內容,而這些內容中必然包含著用戶的個人信息,例如姓名、電話號碼、住址信息等,借助算法機制,通過鍵入內容對個人進行畫像也成為可能。三是透明度低,用戶交互度不夠。第三方輸入法從功能上具有依附性,不能獨立形成網(wǎng)絡服務,也往往不具備單獨、清晰的APP展現(xiàn)形式,在履行告知義務等方面具有形式上的劣勢,個人行使相關權利,如查閱、復制權等,也需要更強化的形式界面,才能得到有效保證。
“作為個人信息處理者,第三方輸入法需要結合《個人信息保護法》的要求進行合規(guī)調整?!狈接碇赋?,一是強化用戶知情權,輸入法應按照《個人信息保護法》要取得個人單獨同意或者書面同意的要求設計收集用戶個人信息的場景;二是對用戶進行賦權,保障用戶《個人信息保護法》中規(guī)定的知情權、決定權、拒絕權、查閱復制權、可攜帶權、更正權、刪除權、請求解釋權;三是明確自身的義務,包括明確個人信息負責人、定期審計、高風險評估、外部監(jiān)督等。
同時,方禹還提醒消費者,在使用第三方輸入法的過程中要提高個人信息保護意識。在為了便利而使用云詞庫的情況下,鍵入某些敏感信息時要切換輸入法,以便將信息泄露的風險控制在輸入信息的環(huán)節(ji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