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廣州訊(陳曉瑩 記者 李青山)記者從廣東省市場監(jiān)管局獲悉,為進一步推動廣東省國家標準化綜合改革試點建設,規(guī)范廣東省實施標準化戰(zhàn)略專項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近日,該局出臺《廣東省實施標準化戰(zhàn)略專項資金管理細則》(以下簡稱《細則》。
記者了解到,《細則》是在原《廣東省實施標準化戰(zhàn)略專項資金管理辦法(2015年修訂)》的基礎上起草,共七章,二十八條,包括總則、使用范圍和分配方式、申報和審批、項目管理、監(jiān)督管理和績效評價、信息公開、附則等內容。
《細則》著重解決支出結構不合理等問題,具有4個“突出”特點:
突出加強廣東標準國際化工作。一是在原辦法只資助ISO、IEC、ITU三大國際標準化組織的基礎上,增加資助國際上其他重要標準化組織制定的國際先進標準;二是明確對引進國際標準化組織、國際專業(y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負責人和專家的資助;三是新增承擔國際標準化人才培訓工作的資助;四是新增獲批成立國際標準化專家工作室單位的資助。
突出服務重大戰(zhàn)略。一是增加對大灣區(qū)標準化工作的資助,主要用于支持大灣區(qū)社會團體承辦或者參與重大標準化活動、開展灣區(qū)標準化科研工作等。二是明確對落實“1+1+9”戰(zhàn)略,深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qū)建設、廣州“四個出新出彩”行動等重點工作的支持。
突出支持標準化基礎建設。明確對承擔地方標準技術審查的省級專業(y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的資助,新增對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標準化推動與實施、標準化科普、標準文化建設的項目立項等等。
突出細化資金的全過程管理。細則對申報的基本條件、審核要求、審核方式作了較完整的要求,增加了中期檢查、績效目標申報和績效自評相關內容等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