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報道(記者聶國春 裴瑩)“提請本次會議審議的民法典草案,是一部具有中國特色、體現時代特點、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我完全贊同。”在5月25日舉行的廣西代表團小組審議會上,全國人大代表、廣西壯族自治區(qū)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黃海龍如是說。
今年兩會上,共7編1260條、10萬余字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草案)》正式提交代表委員審議。作為我國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自2019年12月23日“合體”亮相以來就備受矚目。連日來,代表委員們紛紛圍繞民法典草案談感受、提建議。
彰顯以人為本理念
哪些信息屬于個人隱私?高空墜物傷人誰來擔責?電梯廣告收益歸誰?格式條款是否有效……民法典草案聚焦老百姓所急所需,破解社會熱點難點問題,將以人為本的理念貫穿始終。作為調整平等民事主體之間民事法律關系的法律,民法典常被稱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據了解,民法典共7編、各編依次為總則、物權、合同、人格權、婚姻家庭、繼承、侵權責任,以及附則。
代表委員普遍認為,民法典草案聚焦經濟社會熱點難點問題,全面加強了對公民人身權、財產權、人格權的保護,有利于更好保護人民權益,促進人的全面發(fā)展。“民法典是一部民法大全,是憲法所規(guī)定的公民所享有的各種權利的具體化,與刑法、行政法并列為一個國家最重要的三大基本法。”全國政協委員、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湯維建說。
近年來,校園貸、高利貸等非法行為打而不絕。全國人大代表、北京市房山區(qū)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長厲莉認為,民法典草案合同編最大的亮點是第六百八十條“禁止高利放貸,借款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guī)定”。這是我國首次在立法層面明確對高利貸行為予以禁止,對于維護正常金融秩序具有里程碑意義。“此前全國各地出現多起高空拋物傷人,難以找到具體責任人的事件。按照侵權責任法,‘一人拋物,全樓買單’。民法典審議通過后,這種情況將大大改變。”今年兩會首場代表通道上,全國人大代表、廣東省律師協會會長肖勝方表示,民法典草案侵權責任編明確了物業(yè)公司責任,要求有關機關查清責任人,這將會從源頭上守護好頭頂上的安全。
民法典草案審議通過后,合同法、物權法、婚姻法、繼承法等多部單行法律都將廢止。這會影響到法律適用,進而影響我們的生活嗎?對此,呂紅兵委員表示,民法典不是制定全新的民事法律,而是對現行民事法律規(guī)范進行科學整理、修改完善。作為統(tǒng)一的私法規(guī)則體系,民法典為司法實踐提供了統(tǒng)一的司法裁判依據,有利于切實保障司法公正。
強化對人格的全面保護
在此次民法典草案中,人格權獨立成編是代表委員關注的焦點。在全國人大代表、華東政法大學副校長陳晶瑩看來,人格權獨立成編充分體現以人民為中心的發(fā)展思想,突出人格權受尊重、受保護的法治理念。“將人格權單獨成編是我國民法典體系順應時代需求而進行的重大創(chuàng)新,充分彰顯了民法典編纂的中國特色。”全國政協委員、北京市金臺律師事務所主任皮劍龍認為,在互聯網和大數據時代,個人隱私等人格權面臨威脅,人肉搜索、非法盜取他人信息等現象時有發(fā)生。因此,在民法典中加強人格權立法,既適應了時代的要求,又體現了以人為本的立法理念。
全國人大代表、北京市社科院法學所研究員馬一德親自參與了民法典人格權編的研討和起草工作。在他看來,人格權法的獨立成編凸顯了民法作為“人法”的本質,有助于改變傳統(tǒng)民法“重物輕人”的體系缺陷。“民法典將人格權單獨成編,是世界民事立法的創(chuàng)舉。周全保護民事主體的人格權,既彰顯了中國人民至上、以人民為中心的執(zhí)政理念,又體現了憲法的立法精神。”馬一德說。
人格權編草案進一步強化了對隱私權和個人信息的保護。全國政協委員、全國律協副會長呂紅兵表示,人格權編將“隱私”定義為“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寧和不愿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和私密信息”,將同樣具有識別特定自然人功能的“電子郵箱地址”和“行蹤信息”納入個人信息范圍,這完善了隱私的定義,極大擴展了人格權的保護范圍。
在強化對隱私權和個人信息保護的同時,民法典草案也為下一步制定個人信息保護法留下了空間。全國政協委員、西南政法大學教授王煜宇認為,大數據時代,個人信息保護需要與時俱進,建議在民法典草案中增設關于個人數據所有權的規(guī)定,并加大對個人數據的違規(guī)竊取、利用獲利的處罰力度。同時,相關行政部門應限制手機APP開發(fā)商對用戶權利的侵犯。
體現科學立法思維
編纂民法典是新中國幾代人的夙愿,也是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確定的一項重大政治任務和立法任務。在立法過程中,民法典編纂也是我國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一次生動實踐。據介紹,在民法典編纂過程中,草案各編共10次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審議后公開向社會公眾征求意見達102萬條。
在全國政協委員、民革上海市委副主委王光賢看來,編纂民法典是我國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中的盛事,制定過程也充分體現了科學立法、民主立法的特點。
黃海龍代表認為,通過科學立法,民法典草案已經成熟,應當予以通過。審議通過頒布后,要全力做好民法典的貫徹實施工作,認真學習、大力宣傳、嚴格執(zhí)行,使民法典不斷深入人心。厲莉代表也表示,民法典審議通過后,司法機關應緊鑼密鼓啟動有關民法典相關司法解釋的編纂工作。對于民法典中的一些新規(guī)定,還有待于司法實踐中結合實際情況去探索實踐,總結更為具體的裁判規(guī)則。
